宏安地产: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亿港元

格隆汇6月27日丨宏安地产(01243.HK)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实现合约销售额(包括合营企业)17.08亿港元,同比增长11%;收入2.98亿港元,同比减少85%;毛利7358.4万港元,同比减少78%;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7.33亿港元,宏安地产: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亿港元上年同期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11亿港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约2800万港元,同比减少91%;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4.82港仙。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7.33亿港元。透过剔除非现金项目及非经常性项目(即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物业的撇减、出售╱赎回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投资的亏损、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变动以及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的核心溢利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为2830万港元(2023年:3.1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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